2014年度香港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首次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13年6月圆满结束。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高校的交流与合作, 2014年度下半年香港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现可进行二次申报,具体如下:
一、资助范围:
香港高校来南开大学学习、科研、实习的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带队教师(师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具体项目可包括学生参加我校明年暑期小学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
资助对象分为3天到3个月以内的短期项目学生、教师和3个月到一学年(含)的学生、教师。香港教师讲学活动不在此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校内学生宿舍)、生活费、交通补助等。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6月13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积极与香港高校沟通,提前准备好项目和方案,尽量避免时间紧、沟通不够等原因造成的项目不够成熟等问题。
2、项目已经申报获批后原则上不得无故取消或推迟,避免人数缩水等情况出现。
3、项目获批后需先由各院系自行垫付费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及项目结算表后方可报销。
六、联系人:
董霞、李华
电话:23508632、23503481
传真:23506952
E-mail:nkexchange@gmail.com或nklihua@gmail.com
我办将于6月13日-17日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于6月18日通知各申报院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