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公车办《关于做好天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我校机动车已被列入黄标车或已无实物但尚未注销的丢失、灭失车辆,请单位于3月28日(周五)将《黄标车报废表》(附表1)上报实验室设备处设备管理科,由实验室设备处汇总后统一上报天津市教委及市公车办,审批后办理报废。
请有机动车的单位尽快落实本单位黄标车辆,这次上报的黄标车淘汰后,可纳入我校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计划;否则天津市公车办将对未上报的黄标车强制报废,不予更新。
联系电话:23503143、23508813
附件下载: 附件:南开大学黄标车报废(含注销)表.doc
实验室设备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