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人选的通知》(教外司来[2014]39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继续设立2014/2015学年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该奖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自费来华留学生。 该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敬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请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请严格按照《2014/2015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中的评审条件推荐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评审。评选程序原则上是各院系将评选条件公示、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系评选并向学校评审小组推荐,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全校公示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予以审定。下学期初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2. 请各院系在附件中打印«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并认真填写
3. 4月15日之前各院系将所推荐的候选人初审材料包括«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和申请人成绩单提交给国际学术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爱大会馆101,联系电话:23508686 刘老师),逾期不交的院系视为自动放弃。
4. 本通知的电子版可登录国际学术交流处网站:http://international.nankai.edu.cn/Pages/Default.aspx获得。
南开大学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4-03-20
附件1:2014/2015学年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1.
2014/2015学年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来华自费留学生人选的通知》(教外司来[2014]39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将继续设立2014/2015学年优秀自费生奖学金,资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自费来华留学生。作为该奖学金分配院校,我校特制定《2014/2015学年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具体条例如下:
一.奖学金设立的目的
该奖学金寓意奖励优秀、鼓励克服困难,旨在资助经济困难的自费来华留学生。
二.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有经济困难的非应届毕业的本科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自费学历生。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其他项目资助的学生除外。
三.奖学金内容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 研究生30,000元/人)
四.奖学金名额
优秀自费本科生奖学金名额6个
优秀自费研究生奖学金名额0个
五.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本科留学生(休学者不包括),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没有签证过期纪录,成绩优秀者优先;
2.本科生和研究生所有已修课程考试合格,且成绩优秀;
六.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院系推荐,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并确定上报国家基金委的推荐生名单。
七.具体时间安排
各院系于4月15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的初审材料提交国际学术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爱大会馆A101, 电话:23508686)。逾期不予受理。
八.初审材料:
a) 中国政府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b) 学习成绩单。
九.奖学金来源: 国家留学基金委金额拨款。
十.网上报名:
只有在学校初审评选中胜出的候选人, 将被通知登录国家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
国际学术交流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2.
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本人填写):
护照姓名 中文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国籍 学生类别 学号
所在院系 学习专业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本人在南开大学学习期间学习及表现情况如下: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原因:
|
推荐院系鉴定(由该生所在院系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审小组意见:
|
注:候选人请附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