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职工第四次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大学主页    
时间: 2013-10-08     阅读:4446

各位参保职工: 
    2013年10月份医疗费用(门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申报时间如下:
10月8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
10月14日(星期一)------10月18日(星期五)
10月21日(星期一)------10月25日(星期五)
共计1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请大家提前做好申报前准备工作。
特别提示:
1、2013年理赔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一般门诊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不变,报销时间不变。
2、社保要求2013年度药费须在12月31日之前报销。2013年12月为全月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门特(糖尿病)职工,刷卡超过1万元后,全额垫付的医药费,申报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2014年1月1日至5日,请按时申报。
4、异地安置人员药费最后申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5日
5、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信银行卡复印件(正面)。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人事处医保办
2013年9月26日